地精们经常和矮人打交道,他们偷来的大部分东西,都要换成粮食和其他的生活物品。精灵别想了,不用箭射他们就不错了。人类也不喜欢地精,每次看到地精都喊打喊杀的。地精要销赃,只能找矮人。
只不过,每次销赃的利润,矮人总是要占大头。他们的精明总是让地精咬牙切齿。不过在宋某人横空出世之后,地精的这种认知被彻底打破了。
地精村长曾经这样和宋默说:“地精们最不愿意做的事,就是和矮人中的商人打交道。可自从遇见了您,我们发现,这些矮人,其实已经很厚道了。所以,和他们做生意,您绝对不会吃亏的。”
足足三分钟,宋默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这个老绿皮是在讽刺他?还是在称赞他?
他就当这是称赞吧。如果不这么想,他会忍不住当场扭断这个老地精的脖子。
宋默认识的第一个矮人,是地精村长介绍给他的。这个叫罗德的大胡子矮人,身高只到宋默的腰间,身材粗壮有力,两条胳膊上肌肉隆起,脖子几乎和脑袋一样粗。穿着一身精钢打造的锁子甲,背后还背着一把比他高出一个头的斧子。
这是商人吗?
宋默看向老地精,眼神中充满了怀疑。
“领主大人,这是矮人的标准打扮。”老地精凑到宋默耳边,“毕竟他们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也不像人类商队那样有军队和护卫队保护。矮人喜欢自己行动,不愿意成群结队,就只能自己保护自己了。”
宋默点点头,的确,在每个国家都等同于黑户的矮人,要是武力值不高,不说经商,直接给人敲闷棍抓回去都有可能。
就像那群可怜的侏儒。
罗德是个很精明的矮人,常年行走在光明大陆,让他熟知人类贵族的那一套。他们和商人不同,更注重面子和虚伪的荣誉,只要几句赞美,他们就会掏出大量的金币,购买自己的商品。
虽然格里兰领主是出了名的穷光蛋,但这些地精说他有足够的金币购买自己的商品。罗德不会去想宋默的金币是哪里来的,对商人来说,有金币,就万事大吉。
没有东西,比金币更可爱了。
“尊敬的领主大人,您好!”罗德一边说,一边弯下腰,朝宋默伸出了手。
“你好。”宋默笑眯眯的和罗德打了招呼,无视了罗德举在半空中的手。站在他身后的老约翰咳嗽了一声,宋默的嘴角抽了抽。老约翰继续咳,宋默继续抽。老约翰咳得嗓子快出血了,宋默差点抽得颜面神经失调,最终还是屈服在了老约翰的淫-威之下,伸出右手,“很高兴见到你,罗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