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素有《昆仑》一出谁与争锋的言论,嗯,就这部小说了,毕竟自己前世还看过三四遍,里面的内容大致还能记得一些。
好,就这么干了!
下定决心的荣少亨急忙来到人才市场再次寻找代笔。
“怎么又是你?”上次那个“刘金水”看着熟悉的面孔发出内心的疑问。
荣少亨笑道:“替我写些东西,干不干?”
“不干,打死也不干,你那不是替写东西啊,是要我的老命啊。”刘金水感叹道,上一次惨无人道的代笔生涯令他心中发寒。
“你再考虑一下,现在工作不好找。”
“不好找也不干,我这个人是很有原则滴!”
“一天两百块。”
“不干!”
“三百块!”
“说不干就不干,你不要再浪费口水了!”
“四百块!”
“帮你写一天的书能让我少活二十年。”
“一天五百块,不能再加了!”
“我说过的,我们读书人是有气节的,言出必行,行之必果……”
“那我只好找别人去了,本来以为我们合作过好商量,没想到你的意志力这么地坚定,估计就算我出到一天八百块你也不是不肯哩。”荣少亨转身要走。
“等等,老板,你刚才说八百块可是当真?!”
“当然是真的了。”
“那好,我干!”
“可是你的气节……”
“都快没饭吃了,还气节个屁呀!”
于是荣少亨就用每天八百块再次雇佣了“快笔”刘金水,两人闷在荣少亨的出租屋里埋头苦写新武侠小说《昆仑》。
一天过去了,二天过去了,三天过去了……
这几天荣少亨足足瘦了三四斤,再看那个刘金水更是瘦得跟猴子一样都快要坚持不住了,心中再次哀怨:八百块,也他妈不好挣啊!
好不容易熬到第七天,荣少亨终于喘了一口粗气,一部近百万字的《昆仑》七天内完成,等于每天写下十多万字,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个奇迹,对于刘金水来说更是自己快笔的最高峰。
前世荣少亨曾听说过最有名的网络作家一天码字五万多,而现在,自己一天就十多万,虽然不是自己亲自操刀,但足可以称“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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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后,荣少亨亲自将自己写成的小说送到金庸府邸,原以为自己很快就能得到答复,谁知道竟然风平浪静连一点反应都没有,荣少亨感到很郁闷,只好一边耐心等待,一边非常敬业地做着自己编剧的工作。
这一天,公司里面打电话过来说王监制有急事找他,于是荣少亨就急急忙忙地往无线的片场赶。
刚感到片场就听见有人在议论:“那个大头发不就是拍了一部《上海滩》么,有什么了不起,还让人在这里等开工。”
说这话的是一名武师打扮的中年汉子。
“听说他出了什么事儿,老板在找他问话。”一个小演员回答道。
“能有什么事儿,年少得志,拍了一部好的电视剧就鼻子翘上了天,一定是在和老板谈加薪水的事儿。”
“哎,同人不同命啊,我要是和他一样帅气就好了。”
“长得帅你也要会利用,那个‘大头发’就很会这一套,你没看他没红之前成天在女人堆里转悠么,托关系走后门才获得了‘许文强’那一角。”
“好像不对吧,我听说他以前为了能够‘上位’成天打扮得西装笔挺地站在电梯口给老板开电梯,时间长了,老板眼熟了才挑了他演男主角。”
“你就听别人乱吹吧,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电梯口现在还不排成长龙?!”
“嗯,那倒也是……”
荣少亨正要听他们再说些什么,这时候有认识他的场务走过来说大老板在办公室等他,然后就是一脸羡慕的神情。
毕竟在电视台还不到三个月就如此受上级赏识,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得到的。
此刻,荣少亨想起刚才那两人谈论的“大头发”,还有此刻场务看自己的眼神,忽然蹦出一句话:“不遭人嫉是庸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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