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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3章.八百亿大亨

生命就一次,弥足可贵,所以活着?死去毋须多悲哀,黄泉应是最可爱。红尘多少早不在,见一人愿回来?死是未知的,或许死是生命的另一种形式,比如神仙鬼怪天使魔王。不能因为根据已知的少许就断言那无限的未知里不存在任何可能,否则我们就是二战前那位断言飞机不过是一种精巧的玩具根本没有任何军事价值的愚蠢的法国元帅,又或者是美国十九世纪末那些认定这世上要发明的东西已全部被发明出来结果下令取消专利发明事务署的人。我们应该不会愚蠢,那么,生命为何不可以有二次、十次、无数次?

雁过留影,想在这世界里留下点什么,所以活着?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我们能留下什么?统治球曾达数千万年的恐龙如今除了一些化石,还剩下什么?这些化石难道能告诉我们这只恐龙叫玛丽莲.梦露,那只恐龙叫秦始皇,而另外这只叫李莲英?

想尝尽世上所有的喜怒哀乐,所以活着?这不可能,虽然四字,却已涵盖世上所有的故事,人的一生毕竟有限,不可能一一经历。其次是,尝尽两字是不是意味着要去吸毒杀人放火抢劫赌博?否则如何“尝尽”?

为亲人活着?那孤寡老头老太婆是否得全拉去挖坑活埋?亲人不是理由。从某种意义上说,父母不过是让你来到世上的途径。可以报亲恩,但扯上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的鬼话就搞笑了。

为爱情活着?你以为自己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就算你真是梁山伯投胎,“她”就是祝英台转世吗?你没喝孟婆汤,别人可不一定。况且,这几千年来,又出过几对“梁山伯与祝英台”?夫妻本是同林鸟,遇难各自逃。这男女之间种种故事不提也罢。

为名利活着?这话实在,也太丑陋。争名夺利又何异于鸟为食亡?非得让自己成为一只鸟人才舒服?若名利即为人生的真相,这种生命要来做甚……

其实,人就是一个洋葱,自打生下后,所曾经历的人与事,皆是洋葱的瓣,一瓣瓣,长成你和我,可以煎炒煮焖烩,但在加工过程中总免不了流眼泪。若谁想寻找人生的真相试图给出洋葱的意义,而把洋葱剥开,一瓣瓣,最后,他手里什么也没有剩下。

小明娶了媳妇。媳妇爱吃洋葱。但小明每次剥洋葱时总弄得两眼泪汪汪。浊明就向妈妈请教。妈妈告诉他,洋葱要在水里剥。小明记住了。几天后妈妈打电话问小明感觉如何?小明说,剥是好剥了,可就觉得憋气。妈妈好奇了,再问。原来小明是把头浸在水里剥洋葱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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