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榆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斗牛士。
挥动着长枪在成群结队的牛群之中穿梭转身。
看似优雅的一举一动,实际上都是在刀尖上跳舞。
明明使用的是百战老兵的模板,但实际上握着方向盘的还是白榆自己,而在多场厮杀之中,他的自我风格也在成型。
都说打副本得穿上西服倒一杯红酒用高脚杯才足够优雅,那么厮杀的时候穿上西装的暴徒也得多上几分从容不迫。
该说是一种暴力美学,就仿佛开枪的同时那火光迸射的慢播放实在有一种说不出的美。
那么鲜血飞溅血肉横飞,用生命谱写的仅有一次的乐章也同样令人动容。
百战老兵的枪术里原本只有朴实,而现在莫名的多出了几分华丽。
这会导致枪术不够实用吗?
倒也不会,看似花哨华丽的招式,反而多了很多迷惑人的地方,变化本身就是一种变数,仿佛举起的棍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敲下来的快慢刀。
顶级的职业选手压起身也会失败,所以幌子这东西,加多少都是有用的。
白榆虽然挑衅了狮兽猿,但后者始终站在安全范围之外,抓起旁边的凶兽和异种,驱赶它们过来前仆后继的送死,看上去多少是有点脑子,还知道以逸待劳和鹬蚌相争。
只不过,这反而给了白榆更多的磨砺时间。
他现在可是全盛期的状态,巅峰期的三阶超凡,哪怕打上五个小时也不会累,这种程度还不够老兵的每天训练量。
有时候面对成群结队的敌人,长达三天不能休息,都是躺在尸体堆里睡觉,觉得有危险了便睁开眼睛将长枪捅进凶兽的嘴巴里。
这种战场杀出来的战斗直觉无比精准,这和直感不同,直感是一种临时性的灵感,而直觉是保持着的长时间的感官,是一种提前预判。
就这样持续了近乎一刻钟的时间。
周边的喽喽已经跑的差不多了,白榆举起长枪:“还不动手么?”
他将磐岩枪砸向地面,震开一道裂缝:“怕死,那就滚远点!”
这时,狮兽猿却诡异的往侧边挪动了一步,他差点从这头凶兽丑陋的脸上看到了一丝人性化的狡黠。
就在它侧过身的同时,一阵危机感袭来。
有什么东西穿过了空气,白榆心头警铃大作,本能的侧过身,同时转动磐岩枪挑起一具凶兽尸体作为防御。
果不其然,下一刻这具尸体直接被撕裂开来,从中间洞穿,一抹乌光逼近更前,他提前后仰了身体,仍然感到了眉心一疼,额头浮现出了一道血线。
黑暗中投射而来的是一只巴掌大小的漆黑甲壳虫,可这么小的一只虫子,却是二阶顶级的灾兽,它突然发起的袭击实在太快,快的让人反应不过来。
虽然避开了这一次偷袭,但紧随而来的狮兽猿的进攻直接让他失去了闪躲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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