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榆抬起手,压下争论的声音,继续说:“她的厌食症并不是厌恶食物,而是厌恶鲜血……所以这一次加入了鲜血的红茶,还有上一次加入了鲜血的甜品,都让她产生了生理性的不适。”
“蕾娜小姐的皮肤更加苍白,看得出身体相当不健康,因为血族需要靠着进食鲜血来维持生命,她患有这种厌食症的结果就会导致身体长期缺乏营养……就好似人类缺乏进食而造成低血糖一样。”
“蕾娜小姐,我说的是事实吗?”
蕾娜抬起眼睛,秘密已经暴露,她也没必要继续隐瞒了,反而是松了一口气,点点头:“是的,我是患有这种病症,一直都有,不过之前还能忍受,而现在……”
“因为见到了亲王和茱莉娅的死亡现场后,这种病症加剧了是吗?”白榆很自然的接过话题:“每次尝到血液的味道,都会想起看到的尸体和大量的血迹。”
“嗯……”蕾娜咬着下嘴唇,擦了擦眼角:“我经常会做噩梦。”
厌食症是一种心理疾病,并不是病人不能吃东西,而是不想和抗拒,这些都是源自于自己身处的环境带来的精神压力。
谬赛尔投去同情的目光,她做背景调查的时候,都没注意到这一点,还以为她只是先天体弱。
史黛拉将话题转回到案件上,她说:“我明白了,因为她本身就具有厌食症,所以并不可能有吸食血液的冲动,看到尸体都会产生如此巨大的精神压力,更别说去杀人了。”
“这是一点理由,而另一点则是因为茱莉娅的脖子上残留了被汲取鲜血留下的牙印伤口,可以确定是一种血族的捕食行为,而她患有厌食症,自然没可能是凶手。”白榆盖棺论定:“所以蕾娜小姐是清白的。”
没人反对。
这是基于现实存在的证据而得出的结论。
当被怀疑对象的特质和凶手的画像相违背的时候,显然谁是清白的就已经一目了然。
白榆将两人洗清嫌疑的一系列说辞和举证都有现实的证据,逻辑链完整而清晰。
容不下反驳和辩论的空间。
任何一个智商正常的人都说不出质疑的话来。
让娜悄悄的看向剩下的两人。
按照白榆的推论,凶手就在她们之间。
瑞贝卡的神情显得有些紧张,而卢米娜只是端起茶杯默默喝茶,显得从容不迫。
“那么,下一位。”
安静聆听的人们纷纷是心头一震。
倘若说之前是因为白榆的修为境界和实力让人忌惮而安静,那么现在他的言语本身就已经开始携带一股澎湃的力量。
那是一种不容置喙不容忽视的正确性。
白榆说:“卢米娜小姐。”
“我在。”卢米娜放下茶杯,微笑着说:“接下来是要证明我的清白吗?还是要指证我才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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