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恩,你今年多少岁?”彭顿问道。
“20岁。”吉恩有些胆怯地回答道。
20岁,如果受害者还活着,现在也是吉恩这个年纪吧。
回答完这个问题,吉恩正要转身离开,彭顿再次向他抛出问题:“四年前,你的同学,以及住在这条大街上的同龄人有符合这些特征的吗?女性,左腿骨折过,身高在五英尺两英寸左右。”
彭顿正要掏出一张描述死者特征的文件递给基恩过目,吉恩却抢先果断地回答道:“警官,在我的印象中,这附近以及我的学校里并没有这么一个人。”
吉恩的反应告诉他,吉恩可能知道些什么。
就在这时,泰勒先生带着一堆采买的婚礼用品回来了,吉恩如释重负,匆忙离开了彭顿的视线。
泰勒是一个文质彬彬,受过良好教育的黑人。
这样的黑人在这个社区并不多见。
泰勒在向妻子了解完彭顿的来意后,遂把彭顿带到书房关起门谈话。
“你知道你曾经的租户,托马斯·约翰逊现在住在哪里吗?”彭顿开门见山,径直问道。
“抱歉,警官,我和他早已经断了联系。”泰勒带着歉意回答道。
“你在1983年购置了罗斯摩尔大街27号的房产。”彭顿翻阅着笔记本。
“是的。”
“然后托马斯·威尔逊就搬进去了?据我们所知,托马斯·威尔逊是你身为27号产权人期间唯一的租户。”
“是。”泰勒补充说道,“他是和他妻子一起搬进去的,非常恩爱的小两口,那时候我们还有联系。不过自从他妻子逝世后,他就变得心灰意冷,意志消沉,和以前简直就是两个人。”
“据我们的调查走访,1991年至1993年你们合同到期为止,这段时间你和托马斯·威尔逊闹得不愉快。”
“这段时间他和很多人都相处得不愉快。”
“造成你们之间不愉快的原因是什么?”
“他经常不按时付房租。”
“当时你应该也有27号的钥匙,对吗?”
“是的,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