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攻灭拜占庭的奥斯曼帝国在17世纪前采取的军事制度也即是普洛尼亚的翻版,即著名的Timar制度,苏丹的官僚们将军事地产精细核算好,抽取部分充当骑士阶层(西帕希)的服役报酬,西帕希同时也充当该地产上督导耕作和税收的角色,Timar同样不世袭(但若是西帕希死后,子嗣同样可以参加苏丹的军队,此地产也会优先考虑授予子嗣),其受益人名单要呈交苏丹亲自审核,并会加以定期轮换,一旦西帕希长达七年都没有为苏丹提供过军事服务,那么他的Timar将会被没收。
Timar制度有效地支持了奥斯曼帝国奇迹般的扩张,并成为欧洲噩梦长达三百年,它被证明是那个时代最科学最有效的军事制度,当然这个制度不可能完美无瑕,也不可能历久弥新。当近代军事制度盛行后,它不可避免地衰亡了——但我们没理由因为一个实行了五百年的制度最后没落,就说它从未发挥过作用,或从未先进过。事实上正是因为拜占庭的科穆宁王朝推行了普洛尼亚制度,军力得到迅速回升,阿莱克修斯时代能拉出去野战的人头不过两万,约翰二世即达到四万,而曼努埃尔一世则能动员七万人......Timar和普洛尼亚制度也和日本中古时期的军事制度相似,大名给麾下武士的土地增益也分为两类,知行和宛行。宛行即是享有收益,但不世袭占有的土地封赐。
其实,高文的“圣俸福音制度”也即是普洛尼亚地产和Timar制度的变种,它的优点在于便于急速扩张领地(人人都知道,圣俸地产越多,自己的所得也越多),在守御战里和侵攻战里都能士气高扬(前者为了保卫圣俸,后者为了增加圣俸,并且立功越多圣俸也越多),士兵容易精锐化(士兵领取圣俸收益,并不直接和田地捆绑,能集中呆在营地当中安心军事操练,能最快地接受新武器和新战术,奥斯曼帝国在1470年后才开始火器化,但速度效率非常快,很快就组成了支让欧洲国家咋舌的火枪、火炮队伍),也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农业生产。
当然缺点并非没有,比如一旦帝国的领地扩张达到瓶颈,便会让军事进展陷于停滞状态,另外为了核算地产、监察军事阶层,也需要支专业而庞大的官僚集团,权力也会不断走向集中化,集中化必然带来僵化(鼓吹集权有效率的人,显然看硬币只看一面,依我看集权的最大危害不是别的,恰恰就是僵化,僵化起来或干僵化的事特别有效率——不会详细阐述,也不撕逼),当然这不是身处这个时代的高文所考虑的问题,因为高文是个不折不扣的务实主义者,如果有可能叫他搞集体农庄他都无所谓。在高文的心目中,一旦优点大大超过缺点,它就是好的制度,就值得采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