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那儿买过一次衣服,还帮家里买过两米布,妹妹的围巾好像也是那里做的。
偶尔打到一些毛色漂亮的猎物,余虎会先拿到这里问问。那个模样看起来像小孩子一样的店主,给的报酬会比不远处的仓库稍微多一点。
反正按楚大哥的说法,只要把东西带来这儿交易,就能帮上他的忙,余虎倒也不计较卖给谁了。
不过野猪还是算了。
余虎觉得那个小小一点儿的可爱店主,应该不需要这种粗糙的皮革,于是就把野猪直接拖去了仓库。
绳子撂在了门口,就在他正打算让管事儿的帮忙称一下猎物的时候,却忽然从木桌子的后面,瞧见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那人也看见了他,瞬间喜上眉梢。
“余虎?”
“赵鼠?”余虎一脸惊讶地看着他,“你不是在砖厂吗?”
说话的时候,余虎上下打量了一眼这老乡身上穿着的毛皮大衣,脸上浮起了一丝羡慕。
这家伙日子过得不错啊。
居然都换新衣服了!
瞧见老乡脸上惊讶的表情,赵鼠嘿嘿一笑,神气十足地说道。
“最近基地大兴土木,仓库和宿舍都在扩建,正缺人手,我看待遇不错,就主动要求从砖厂那边调过来了!”
其实,他原本是不想过来的。
砖厂那边虽然少赚几个银币,但暖和的就像春天一样,而且总是会有些脸上写满故事的人被送进来干活儿。
那些老哥们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而且特别爱吹牛。
开口就是想当年,闭口就是说来话长。问起从哪儿来,不是来自彷徨沼泽的佣兵,就是来自极西之地的千夫长……总之全都是些他听都没听说过的地方。
赵鼠这一辈子都没离开过清泉市,最远也就到过血手氏族的地牢,他依稀记得血手氏族的头儿似乎号称百夫长?
巅峰时期,那个状的和熊一样的男人,手下大概百来号人,在清泉市北郊横行霸道,无恶不作。
但有什么用呢?
最后还是被那些蓝外套们一锅端了,现在估计在红河镇的矿场里干活儿,也不知道还活着不。
所以……千夫长也就是管一千号人?
这不扯淡呢!
赵鼠寻思着,他这辈子见过的所有人加起来都未必有一千个!让他记几十号人的名字他都头疼,真要是管那么多人,能记住他们谁是谁吗?
总之,牛马砖厂是个好地方,就算压根儿不信那些老哥们说的鬼话,赵鼠也老爱听他们吹牛了。
如果不是打算明年开春把家人们从贝特街迁到这儿来,趁着基地往北扩张置办个屋子什么的,他真想在那个四季如夏的好地方待一辈子。
那里简直是天堂。
“……不说我了,你们那边怎么样?暴风雪的影响大不大?还有,我家里还好吗?”说完了自己的情况,赵鼠紧接着向余虎追问了起来家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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