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岚没有贪大求全,而是结合自身实情况练剑。
他就这样过着简单的练剑生活,早上先练剑教雷蒙德,吃完饭去给长剑附加洗剑术。接着他在剑天地中修炼两个小时,醒来后斗气恢复,然后独自一个人进入山林修炼剑术和剑技。
下午只修炼剑术,因为剑术是一切的根本,也是为了积蓄斗气。
晚间再附加洗剑术,临睡前不断修炼剑技,让斗气消耗一空,然后睡觉。
他曾经试着在剑天地中练习魔法,可惜连指火术都发不出来,因为剑天地只允许剑的力量存在。
到了第六天,罗岚发现以前决定专精一种剑技并非是最好的选择。
“拿爆之刺来说,普通初级剑士要想达到有效伤敌的程度,至少要练上一年,而要想完全掌握,需要三四年,原因很简单,他们体内的斗气量有限。那些处于安全地方的剑士每天或许能用一半的斗气练习剑技,但那些佣兵剑士,每天最多只敢用四分之一的斗气练习剑技。”
“我在剑天地中有剑圣层次的感知和控制能力,而且拥有无限斗气,每四个小时能使出两千多次剑技,再加上我的斗气是他们的五倍,我练习一天等于他们练习两百多天!我完全可以挑选多种适合我的剑技练习,每种剑技只要一周就能掌握!”
罗岚发现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宝库,五种斗气配合剑天地,是他最强的倚仗。
“罗岚家族的仇人,洗干净脖子等着我!”罗岚紧握长剑。
在第七天的清晨,城堡突然响起号角声,所有人都知道敌人出现,于是平民们携家带口,带着家里最贵重的东西住进城堡。
罗岚登上城墙,看到远处有一支队伍正在顺着山路向这里走来。
因为有罗岚在,这些的人都很平静,在他们眼里罗岚就是和平可夫大人一样强大的剑士。
反倒是阿芙拉显得有些紧张,这是她成为领主后遇到的第一场战争——这种百人规模的战斗在荷曼帝国算不得什么,但在人口相对较少的贝伦山区,绝对算得上一场战争。
即使面临战争,阿芙拉也必须身穿连衣长裙,她必须展现出领主临危不惧的一面,鼓舞士气。因为穿戴束腰,她的腰部非常纤细,而且束腰让她的身体挺直,把她的()()挤得高高耸起。下面的裙子则像个倒扣的大碗,张扬华丽。
这种连衣裙的胸口一般都是大v字领甚至干脆是无袖无吊带露肩式样,但她的穿着一点都不暴露,只有一个小v字领,只露出脖子下少许白嫩。
她的身材极好,或许大山的儿女都这么健康,即使什么也不露,那一对()()也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
罗岚毕竟是个正常男人,偶尔会看一眼,而阿芙拉的心神一半放在战争上,一半牵挂在他身上。一开始没能觉察,但时间一长,她捕捉到了罗岚的目光,顿时又羞又恼。
“他和别的男人都一样,都……都那样,真讨厌……都这种时候了,还偷看我……”她心里这么说,但却没有真生气。
罗岚也发现她的异样,连忙静下心来,对自己说:“冷静!冷静!真怪了,以前面对凯瑟琳和奥黛伦娜的时候没这么失态,怎么看到她就开始蠢蠢欲动,莫非我跟她真的有缘分?”他至今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正在快速发育。
荷尔蒙是青春期爱情的源头。
一个小时后,那些人才到达山镇,在城堡前的操场排兵布阵。
罗岚仔细一看,发现前方竟然有两百多人,比原本的预计多出五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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