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警备队长穆尔战战兢兢地走进来,罗岚冲过去抽了他一个耳光,骂道:“我让你当警备队长,你就眼睁睁看着那些孩子被摧残?”
穆尔被打得身体一歪,鲜血从嘴角流出,但他随后仍然笔直地站立,任由鲜血流淌。莫名其妙地挨了一巴掌,他不仅没有生气,反而暗自高兴。上司的叱责不可怕,可怕的是冷漠。
罗岚说:“我不会阻止正常乞讨,但我没办法容忍那些人渣。我也只问你一句,以后能不能杜绝这种罪恶乞讨,能不能把残害孩子的杂种全抓起来,能不能!”
穆尔挺胸抬头,大声吼叫:“能!”
“很好。”罗岚露出微笑,随后拿出一枚初级治愈之戒扔给穆尔,“我特别委任你为代理总长,我的要求不多,只有两个。一,拐带残害孩子的罪犯一个都不能跑,二,把所有孩子都好好安置到孤儿院。缺人,就直接去私兵队和警备队调人。要是跑了一个杂碎、有一个孩子得不到安置,给我滚回去巡街!我不养废物。”
“是!”穆尔说完急匆匆跑出去,调动人手抓人。
哈尔低声说:“大人,那些罪犯和下层的警员狼狈为奸,我怕……”
罗岚胸有成竹地说:“没什么可说的,如果穆尔不能切除烂掉的部分,我就换一个人。还不行,我亲自上阵。治安,比环境更重要!如果罗岚港不安全,以后永远只是大码头,而不是一座宜居城市!”
不一会儿,市政厅立法部门的人赶过来,听候罗岚调遣。
罗岚对他们说:“罗岚港是安居乐业的地方,不是犯罪的天堂。没有人能杜绝犯罪,我要做的,就是提高犯罪的成本,最大限度减少犯罪。看看以前的法令,残害儿童行乞,交纳几百金克拉罚金、吃几个月牢饭就算惩罚完了,你们立法部门有没有脑子?”
一个官员低声说:“大人,说句可能得罪您的话,在制定法令的时候,要兼顾人权,就算罪犯也享有做人的权利。”
罗岚怒道:“普通罪犯是人,逼不得已而犯罪也有人权,但是,这种畜生在罗岚港,在我眼里,不是人!法令要人权是不是?那我给出一个平等的法令,谁打断孩子的腿,我就打断谁的腿;谁弄瞎孩子的眼,我就弄瞎谁的眼,这个公平吧?谁伤害孩子,罗岚港警备队就有权用同样的方式伤害罪犯!这就是我罗岚的法令!”
“那么小的孩子,他们的身体被摧残,在恶劣环境能活多久?他们有源源不断的孩子,那以前孩子的呢?他们是杀人犯!”
罗岚继续说:“你们给我草拟两条法令。一,残害孩子的罪犯,罚没所有收入,将处以和受害者同样伤害的惩罚,然后关在笼子里摆在刑场乞讨十年,用他们乞讨的钱养活他们自己,乞讨不到钱,那就饿死!乞讨的多了,给孤儿院的孩子买肉加餐!二,凡是性质更恶劣的罪犯,罚没所有收入,打断双腿,在笼子里乞讨一辈子!我很仁慈,我不杀他们,我很讲究人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