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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支队伍的雇主是一个叫奥黛伦娜的贵族小姐,但具体来历却没人知道,凯瑟琳不过是个小型佣兵团的团长,生活在社会最底层,根本不清楚雇主是哪家贵族的小姐。而这位贵族小姐很少出现在众人面前,就算出现也戴着蒙着面纱的帽子,谁也看不清她的容貌。
奥黛伦娜自身就带了三十多人,一半是服侍她的仆人,另一半则是护卫——她的护卫每一个都是强大的剑士,而且身边还带了三个魔法师。
在荷曼帝国,初级剑士的地位很高,只要为帝国服务十年就可以获得正式的勋爵封号,身份非比寻常。当然,这种勋爵只是“荣誉勋爵”,并非有用领地的“军功勋爵”,不可世袭。
这支队伍由一个中型佣兵团和两个小型佣兵团组成,火光佣兵团就是小型佣兵团之一,另一个小型佣兵团叫黑鹰佣兵团,那个中型佣兵团则是山岩佣兵团。
佣兵工会有明确的规定,一个佣兵团至少要有20人,而且每个佣兵团至少要有一名剑士才可以注册。这样是为了保证佣兵团有生存能力。
小型佣兵团的人数上限是50人,中型佣兵团的人数上限是200人,大型佣兵团的人数上限是500人。
在荷曼帝国,任何一个佣兵团的正式佣兵人数不能超过五百人,否则等同叛国。
一个正常的政体、一个理智的君主,绝对不会允许国家内出现过于强大的私人武装。
因为罗岚并没有完全继承查理罗兰的记忆,所以不认得这位贵族的家族纹章——查理罗兰虽然不学无术,但原本认得许多著名的纹章。
整支队伍共有两百多人,还有十几辆各式各样的马车,车轮压在道路上发出骨碌碌的声音,除此之外就是佣兵的谈话声。他们要持续赶路,行走近五个小时直到午休——这就是枯燥的佣兵生涯。
罗岚原本以为行走一天是很简单的事情,但等到真正前行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想法大错特错。
因为佣兵要紧跟马车,所以走路要比平常快一倍,仅比体育比赛中的竞走慢一些。
罗岚的身子本来就较差,以普通速度行走或许不太累,但快走了半个小时他就感到疲惫,浑身都是汗水。三个小时后,他衣服被汗水打湿,已经跟不上佣兵的步伐。
“如果这都坚持不了,我怎么在这个世界生存!长时间快步赶路不仅能锻炼身子,还能锻炼我的意志!必须要坚持下去!”他喘着粗气想。
已经有佣兵指指点点,原本就跟他有矛盾的红发小子鲁索恶意地嘲笑他:“你们看看那个小白脸,简直像刚学会走路的婴儿,真给我们帝国人丢脸。”
刀疤洛斯接着说:“帝国的贵族就是这样,让这种人继承贵族,是帝国的灾难。这小子要是上了床,会不会被女人压死?你们不觉得,我比他更像伯爵继承人吗?”说完故意模仿罗岚的姿势,引来众人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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