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四十二
志第十八地理三
o河南陕西
河南《禹贡》豫、冀、扬、兗四州之域。元以河北地直隶中书省,河南地置河南江北行中书省。治汴梁路。洪武元年五月置中书分省。治开封府。二年四月改分省为河南等处行中书省。三年十二月置河南都卫。八年十月改都卫为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府八,直隶州一,属州十一,县九十六。为里三千八百八十有奇。北至武安,与北直、山西界。南至信阳,与江南、湖广界。东至永城,与山东、江南界。西至陕州,与山西、陕西界。距南京一千一百七十五里,京师一千五百八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三十一万五千六百一十七,口一百九十一万二千五百四十二。弘治四年,户五十七万五千二百四十九,口四百三十六万四百七十六。万历六年,户六十三万三千六十七,口五百一十九万三千六百二。
开封府元汴梁路,属河南江北行省。洪武元年五月曰开封府。八月建北京。十一年,京罢。领州四,县三十:
祥符倚。洪武十一年正月建周王府。大河旧在城北。正统十三年,河决荥阳,东过城西南,而城遂在河北。东为开封县,元时同治郭内,洪武中省。南有硃仙镇。东北有陈桥镇。
陈留府东少南。北有大河。东北有睢水,下流至南直宿迁县合泗水。
巳府东南。北有睢水,又有旧黄河,洪武二十五年河决之故道也。嘉靖三十六年,全河合淮入海,而县遂无河患。
通许府东南。西南有故黄河,弘治后北徙,不经县界。
太康府东南。北有涡水,自通许县流入,下流至南直怀远县入淮。东有马厂集,正统十三年河决,自巳县经此。
尉氏府南少西。西南有大沟,东北合康沟,入於黄河。
洧川府西南。南有故城。洪武二年以河患迁今治。又南有洧水。下流至西华县合颍水。东南有南席店。弘治九年。河入栗家口。南行经此。
鄢陵府南少西。北有洧水。
扶沟府南少东。东有沙河。一名惠民河。又名小黄河。即宋蔡河故道也。成化中浚。下流达南直太和县界。又北有洧水。自西流入焉。又东北有黄河故道。弘治二年淤。
中牟府西。东有故城。天顺中。徙今治。大河在县北。又有汴河。旧自荥阳而东。下流经祥符县南。又东南至南直泗州入於淮。正统六年改从此入河。后淤。西北有圃田泽。
阳武府西北。北滨大河。自此至南直徐州。大河所行。皆唐、宋汴河故道。
原武府西北。北有黑阳山。下临大河。洪武二十四年。河决於此。正统十二年复决焉。东南有安城县。洪武初置。正统中废。
封丘府北。南有大河。西南有荆隆口,一名金龙口。弘治二年、五年,万历十五年,崇祯四年、五年,河屡决於此。又西北有沁河,弘治六年淤。西南有中栾镇巡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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