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维根斯和积逊离开后。
两人并没有直接回船,而是结伴去到了租界的一家酒馆。
两人要了一间包间,点了不少酒,还让酒馆的负责人给他们找了一些美女来作陪。
两人一边聊天一边喝酒。
聊的是一些过去的事情,两人聊的很开心,至于刚刚被纳兰赫邀请过去的事情,他们已经选择性的遗忘了。
毕竟,他们不会把这种事放在心上。
很快,包间的门被推开。
一个三十多岁的亚洲男人走了进来。
“老板。”男人一进来,便走到积逊面前,恭敬的喊了一声。
他叫周力,广东人,早年间相信灯塔国遍地都是黄金的事,然后跑到灯塔国旧金山去挖黄金。
上了船之后,才知道被骗了。
到了旧金山,他就被人在身上漏了印记,成为了奴隶。
然后开始没日没夜的挖矿,还船票钱,还衣食住钱。
反正不管你怎么还,就是还不完。
他看到有人反抗,但反抗的人,无一不是自那之后消失不见了。
周力还年轻,他不想死,他开始尝试改变。
他开始学洋人的话,或许是因为他的语言天赋不错,他很快就学会了英语的基本用法。
这也让他可以跟洋人交流。
因为他聪明,会来事,慢慢的,他有了地位。
开始被洋人用来管理他的那些同胞,因为同为华人,他了解他的那些同胞,于是他的工作完成的很好。
最后,他得到了赏识。
获得了自由,这也让他明白,只有效忠洋人,他才能获得自由的,更好的生活。
但金钱和地位腐蚀了他,他就忘了自己到底是什么人了。
他开始沦为洋人的走狗。
成为一名华人帮办,来佛山骗那些无知的青壮去旧金山挖金。
他并不觉得自己这样做不对。
因为在他看来,未来的路,是自己选择的,如果不是那帮人自己贪财,自己傻,又怎么会被他骗到。
就算被骗,那也是他们活该。
而现在,他为积逊工作。
积逊是一名商人,他不仅卖鸦片,同样也做人口贩卖。
也就是把华人骗到金山去,当猪仔卖给那些矿主。
年轻的华人青壮,一个可以卖差不多五十美元。
一次送过去多一点,足够他大赚一笔。
再加上来的时候,运一船鸦片过来卖,一来一回,他就能赚差不多三四十万美元。
虽然来回一趟可能要跑三到四个月,有时候久一点甚至需要半年。
但一趟来回就赚三四十万美元,这个数额,放到这个年代,是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
当然,商船在海上也不好走,毕竟海上海盗也多。
所以维根斯的作用就重要了。
有他的舰队护航,他名下的商船安全性就有保障了。
虽然他也要因此付出一半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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