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消息提供者,陈晓奇自然是要收账地。而不管是洛克菲勒财团还是托马斯本人。没有谁短视的去撕破脸皮摧毁口头协议,陈晓奇能指出第一口油井现第一个油田,谁知道会不会现第二个第三个?神奇地人仍将继续创造神奇,这个惯例大家都知道。
所以托马斯受命前来跟陈晓奇谈判。百分之三十的要价实在是太让人心疼了,摆明了不想大出血的洛氏财团和同样不肯吃亏的陈老板双方展开激烈的拉锯战,最后确定的条件是,陈晓奇让出来百分之五的股份。但是附加条件必须要达成。
第一,必须要用中国劳工来建设整个油田以及将要在巴厘巴板建设地炼油厂,这涉及从修桥铺路开始到整体建筑到方方面面的土石方工程,大约需要至少一万名以上的华人劳工。招工由美华集团解决。但是怎么通过荷兰人的苛刻条件那就是大财团地事情了。特别注明:是一万个名额,而不是一万个具体的人,视情况变化保留追加的可能。
第二,美华集团将派出不少于五百人的工作队,参与到从石油勘探到钻井到采油,井下作业,外输以及过程中的泥浆处理、油品泄漏、原油落地等等,事无巨细要跟踪学习。也就是培养华人的石油工人。还有炼油厂的建设等等,这个尽管已经在济南做了。但是谁也不嫌技术工人多了不是?注明:“这些人不占据劳工名额,他们将作为石油公司实习生出现”。
第三个要求相当诡异,陈晓奇要求洛氏财团每年解决五十名中国人的美国国籍问题,具体到个人由美华公司指定。公司承诺这些人将永远不踏进美国领土,只需要一张美国公民地证明而已,这样便不会过于刺激《排华法案》造成的恶劣局面。这个条件被削减到三十人每年,直到排华法案撤销为止。
协议达成之后,于三月下旬洛克菲勒财团做通荷兰人地工作,在美华集团缴纳了每个人一百荷兰盾(100大洋还多!)的巨额费用之后。准许他们进入苏门答腊工作。但是工作范围只限于他们两大集团之间的合作框架内,彻底完成之后不得再继续逗留。必须全体遣返!如此苛刻的条件,陈晓奇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美国人对此自然是难以理解,但是陈晓奇不解释,他们也不方便询问,反正合作的条件便是如此,你情我愿的,各自做好本职工作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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