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今日第三更到齐!
1936年后,全世界,唯有一个国家是由最高领导人和执政府默许向其他国家贩毒的,这个国家,就是日本,我们一衣带水的友邦!
陈晓奇没办法将毒品卖到日本去,因为日本政府是严厉禁止毒品使用的,他又不愿意将这玩意用到自己的同胞身上,所以权衡再三他就将目标对准了这些后世让他恨得咬牙切齿的黑皮猴子身上。
这种有组织的大规模走私人口、走私工业品和粮食、走私毒品药品的行为,最终还是被荷兰殖民者现了。
美华集团招工的事情是公开的,招收到了多少人、运送到南洋多少人,因为上下把关把的严,经手者要么是集团内的人,要么收到了大量的贿赂,总之没有谁傻到去出卖他们以便获得那点微薄的奖励,却要承担死于非命的后果。所以在荷印当局警觉到不大对头的时候,他们已经将事情干到了无法挽回不好阻止的程度。
荷兰人现的这么晚,不光只是他们的无能,也不仅仅是美华集团上上下下计划周详,根子还是出在荷印统治集团身上,是他们的一系列政策导致了这种纰漏的生。
荷兰人占领印尼之后,起初是禁止华人移民、禁止华人从事工业和商业批活动的,只允许他们当小商小贩和契约劳工,从他们手中批商品往遍及各岛和丛林各处的乡村聚居点。而印尼当地土人懒散成性,除了勉强从自己那点土地里搞一点吃的之外,不愿意多干活,因此这种最关键最重要的商品流通终端工作就一直由华人来干。
后来荷兰人现华人劳工的勤劳和廉价,便开放移民并收取人头税。同时放开一部分工业生产,将占领的土地承包给华人农民耕种,并开放部分商业批活动给华人。从那时起,华人商业最为中坚地二级、三级批商和中介商。
华人将当地土人和劳工们生产出来的产品收集起来,通过较大的中介商转交给荷兰人或者其他欧洲人集中整合并运往世界各地,同时将这些西方的大批商运进来的大宗货物分拆成小批量的批给华人。再由更小地散伙商运往各岛的乡村市场。
如此数十年以降,造成的后果就是,华人掌控了整个荷属印尼群岛地终端销售和最终客户。华人最熟悉遍布印尼丛林河道的每一条偏僻的小道和那些土人的聚居点,华人成为消息最灵通的网络节点。而这些详细到极点的信息在几年之内统统变成了南洋“复兴军”地军事情报,这些人,也有相当一部分被展成了外围情报人员。
在彻底灭亡“兰芳共和国”之后,先后几次地华人和当地土人的反抗斗争被悉数扑灭,除了被压榨最严重的契约矿工之外。基本上已经生根芽的商贩华人都没什么抵抗的精神了。即使在一次大战结束后,荷印急于摆脱自己的金融压力,将绝大多数地损失转嫁到华人商人身上,他们除了被拔得精光之外,除了忍受还是忍受,只有时常处在生死边缘的那些矿工们时不时的闹腾一番。却也仅仅能争得一点点的权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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