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瑾站在门口目送他们离开, 直到看不见人了, 才慢悠悠踱回屋内, 西沉的阳光变成了橙红色, 映照在屋内,犹如鲜血。
啊, 一个白天又过去了。他愉快地想着, 开始思考今天的晚餐。
他喜欢复杂又耗费心力的菜式,最好是需要准备一整天的那一种,那么在没有人陪伴的日子里, 他可以快一点度过这24个小时。
今天下午的时间在与人交谈中很快就过去了,那么晚餐简单一点也无妨。
裴瑾用了三个小时给自己做了几道法国菜, 用餐时已经接近九点, 但不要紧,哪怕不进食他也不会饿死, 只不过饥饿的滋味并不好受,在尝试绝食死亡的糟糕经历之后,他就不会再做出这样自虐的行为了。
没有意义。
长生不死就是长生不死, 六百年了,他自刎过,**过,投缳过, 也被子弹打中过, 被炮火击中过, 现在不还是好好活着。
太过漫长的时光是一种可怕的折磨,所以他现在学会了找各种各样的事情打发时间。
救人如此,做饭,亦如此。
安静地用完了晚餐,他把碗碟端进厨房,挽起袖子清洗餐具与炊具,倒入洗洁精,放水,认真地将油脂一一洗去。
说来有些好笑,在家境最贫寒的那几年里,他也没有洗过一次碗碟,因为他是读书人,寒窗苦读的十几年里,寡母靠刺绣的手艺供养他,不让他为任何俗物分心,只盼着他一朝金榜题名,能光宗耀祖。
十二岁中秀才,十八岁中举,二十二岁得中一甲,被圣人钦点为榜眼,授翰林院编修,同年,寡母病重,次年,丧母,守孝三年,二十七岁,重返朝堂,在礼部谋得一职。
同年,奉命跟随船队出海,沿途向番国宣天子诏,并给予赏赐,然而,并不是所有番国都买账,时不时就有武力冲突,他所在的船只就是在一次武装冲突中不幸被击溃,他落入海中,九死一生,漂浮几天后为人所救。
再后来,他的时间停止了,不老不死,青春永驻。
他以二十七岁的外表,活了六百多年。
那么长的时间里,他时而觉得后悔,自责没有好好孝顺母亲,金榜题名又如何,俸禄微薄,他的母亲并没有过上好日子,她唯一拥有的,不过是那不能吃不能喝的凤冠霞帔。
洗干净了最后一个盘子,裴瑾擦干手,收回了所有的思绪。
活得久了就免不了要回忆过去,可这不是一个好现象,越是回忆越是会发现,自己原来已经走得那么远。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当年的天子何在?帝王将相,已成云烟。
把一切都收拾妥帖才十点钟,果然一个人的话,时间好像被无限拉长了,他有很多次都以为黑夜永远不会过去,自己再也看不到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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