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之后,一场浩浩荡荡的学生参观团,来到警署。
由于这是学校和警队第一次工作,黄sir为了让学生们知道警员们的辛苦和威风,为此他专门安排人员带学生团体验一些关于警队的工作,例如审讯,查案,巡逻等等。
不求这些学生们全部做个好人,但是只要减少一两个犯罪的,便可以说值得。
只不过在学生参观团才离开之后,他便无比后悔和学校达成合作,因为他发现自己配枪同样消失了。
然而如今后悔已经算迟了,现在最主要的事情便是找回警枪,万一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学生用警枪干什么坏事,那才是真正的麻烦。
黄sir拿起办公室电话,拨通了外面苏珊的电话,道:“苏珊马上让李鑫过来一趟。”
几分钟后,李鑫推开了办公室门,进入到了屋内,道:“黄叔。”
黄sir紧紧盯着李鑫,不容置疑的问道:“鑫仔,你想升职吗?”
李鑫稍微一想便猜到黄sir的配枪依旧和电影里一样,被学生顺手牵羊了,淡然的笑道:“黄叔,我当然想升职,只有升职才能加薪。”
“要知道我现在的房子,还是租来的老旧公寓,环境差得很,虽然我不一定要住什么山顶豪宅之类,但也要个两三千尺豪宅的,不然家里人可不够住。”
黄sir嘴角微微上扬,道:“很好,我就喜欢你的坦诚,我有一件事交给你去办,只要办好了,我推荐你升职。”
对于黄 sir所说之事,李鑫并未大包大揽,他谨慎的道:“只要在我能力范围内,我一定竭尽全力完成。”
对于李鑫的保证,黄sir并未多说什么,若非李鑫属于新人,且有能力,他根本不会私下来李鑫做事,毕竟他虽然有些摆烂,但不是无人可用。
黄sir干咳一声,压低声音,道:“那什么,前几天有一支学生来警署参观的事情,你知道吗?”
李鑫茫然的点下头,道:“黄叔,你有什么事就直说好了,你这老是绕弯子干嘛?”
黄sir不由的瞪了一眼李鑫,叹道:“在那些学生离开之后,我们局里发现丢了一支善良之枪。
倘若那只枪无法找回来,届时偷枪的小贼又对人开枪,恐怕会对警署产生负面影响。”
当时看电影李鑫就感到哭笑不得,差佬丢枪虽然不说什么常态,但几万人一年也能发生个七八起,可身为一区署长,在自己的地盘那个学生偷走了配枪,这简直是笑话。
李鑫一本正经的道:“黄叔说的太有道理了,让一支善良之枪沾上人血,将会是对我们的侮辱,唯有早些拿回善良之枪才能让大家安心。”
此刻黄sir对李鑫心中的好感上升了一大截,故作深沉的道:“你要多长时间拿回警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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