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华往旁边挪了挪,沈砚也跟着她挪了挪。
“你看,你总在我能找到的地方,所以你千里迢迢从京城过来,就是来找我的,对吧?”
赵明华没说话,她的确是来找他的,可他不稀罕。
“既然是来找我的,那就不要再乱跑,若是现在来的人不是我,而是别人,你岂非被人冲撞了?你不害怕吗?”
“不怕,如果来的人不是你,翠羽和朱翎会帮我揍他的,她们两个武技高强,来上十个八个都不在话下。”少拿这个吓我,在西安时我差点被人抓走。
沈砚干咳两声,又道:“顶多这样,你想去哪里,我就带你去哪里,这总行了吧?”
“你骗我,你就是想把我拐走。”
沈砚再干咳两声:“你不想被我拐走吗?我以为你想的。”
赵明华不说话了,以前的确是想啊,但是现在不想了。
沈砚有点着急:“我不会哄人,你也别想让我哄你,顶多就是以后我不欺负你......也不会不理你了,这总行了吧?”
“你不理我,我也过得好好的。刘江氏会照顾我,翠羽和朱翎能保护我,丫鬟婆子们对我忠心耿耿。我空闲了可以和锦鸡说话,和小鸟说话,和花花草草说话,我还能给爹娘写信,给惜惜姐写信,把我的所见所闻告诉他们,我有了烦心事,就去告诉菩萨......所以,你不理我的时候,我也能好好活着,不是非要让你理我不可。”
赵明华的声音清悦婉转,带着这个年龄的小姑娘未脱的童音。
金乌西斜,染红半个天际,也染红她的素颜,如同抹上了最名贵的胭脂,娇艳欲滴。
她的大眼睛清亮明净,但不是只有他的影子,还映照着对面的山峦,山峦巍峨,把他的影像衬得很小很小......沈砚在她的眼睛里,几乎找不到自己了。
原来她已经心惯没有他的生活了。
不,她从来就没有过他,她只是空顶着他妻子的头衔,或者说是被这个头衔束缚着。
无论是在侯府,还是在外面,她所能有的也只有她说的这一切,除了那个头衔,他什么都没有给过她,也没有走近过她。
她是王府贵女,陪嫁虽然不是很多,但也足够她锦衣玉食过一辈子,所以他甚至没有养活过她。
拾粪老汉大清早劳作养活婆娘,他婆娘给他蒸馍,给他酿酒,给他做鞋子,不让他抽旱烟,管着他喝酒,可是再让他娶个年轻漂亮的婆娘,他死活都不肯。他的婆娘舍不得他,每次赌气逃跑都会躲到他能找到的地方。
而他的地位比那老汉要高出不知多少,但他没有养过他的老婆,他的老婆是王府贵女,花销嚼用大多来自自己的陪嫁,他把她一扔就是一年多,他甚至快忘了有她这个人......
“我在榆林有很多事,忙起来就什么都忘了......我又不是文人,舞文弄墨的......”他说不下去了,在明亮鲜活的她面前,这些理由苍白无力,他的脸皮虽厚,可也说不出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