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在幽暗的地下岩洞中穿行,宛如一条巨大的长蛇,为了尽量不引起地下生物的注意,大家都没有说话,而且只用冷光灯照明。
方夜已经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岩洞每隔一段距离会出现岔路,达叔根本不用考虑就选择其中的一条继续前进,让队伍没有半点阻滞。
如果是自己的话,只怕早就迷路喊救命了。
走着走着,前方突然出现了一堆黑乎乎的东西,方夜本想提醒一声,不过在看到达叔若无其事的表情后还是放弃了。
走近之后,才发现这是几具人类的骸骨,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尸体身上居然穿着中世纪的锁子甲,地上还有几把散落的长短剑。
这些几个世纪前的家伙到底是怎么来到这的?
方夜本想发问,在看到姜颜后终于还是咽了下去。
也许是地下环境特殊的原因,这些剑的光泽度还很新,看上去很锋利,他随便挑了一把短剑和配套的剑鞘塞到了背包里,想着出去之后留个纪念也是好的。
达叔虽然看到了他的动作,但也没有阻止的意思,这些剑本来就是无主之物,谁拿不是拿?
十年前他和哥哥探索地下世界的时候专挑金银玉器拿,对武器之类从来都是不屑一顾。
位于队伍中间的皮特每经过一个岔路,都会偷偷用匕首在石壁上刻下一个符号,因为这是金度先生特意交代的。
走了一个多小时后,前方的通道豁然开朗,而且还能看到淡黄色的亮光!
“到古城了,大家小心一点,这里很容易碰上原住民!”达叔跟后面的人提醒了一句,然后端起了自动步枪。
走出岩洞之后,一个巨大的地下空间出现在众人面前,只见头顶上倒吊着有无数黄色水晶镞,那些亮光就是由它们发出来的,虽然谈不上亮如白昼,但拿来照明是足够的了。
极目远眺,果然有一座古老的城池正静悄悄地矗立在远处,而城池的正中央是一座金光闪闪的金字塔,也许这就是黄金城名字的由来。
“用金子砌成的金字塔,这古代人也太壕无人性了吧?”方夜看得咋舌不已,“这么大一座,得用多少黄金啊?”
达叔笑道:“其实也没多少,走近你就能看到了,那其实只是一层薄薄的金箔,当年我们也想要去挖金子,一镐头下去才发现不对劲,这底下全是石砖而已。”
方夜哑然:“我去,原来古人也是银样蜡枪头,专搞面子工程啊!”
姜婳突然说道:“你们猜猜看,古人在地底下辛辛苦苦建这么大一座城,到底是图什么?”
方夜笑道:“说不定是图这冬暖夏凉呗。”
姜婳瞪了他一眼:“我在说认真的,不是开玩笑。”
方夜嘀咕道:“其实我也是说认真的……”
这个时候,达叔却抛出了一个重磅炸弹:“其实吧,这座城到底是不是人类建的还是两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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