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华真行建议,一级到三级员工,宿舍标准都是一样的,原方案中A、B、C类宿舍都可以选。反正都是整套住房内的一个单间,都合并成A类。
有什么就选什么,先来的先选、同时来的级别高的先选。公司根据现有员工数量,保证宿舍数量足够,分批次启用宿舍用房,分完了一批再启用下一批。
原则上,首先安排不同部门的员工住在一起,宿舍分男女。宿舍分好了,就不要擅自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换宿舍,须向物管部申请。
问题二,原方案中将两居室的主卧和次卧都归为B类宿舍,那么有没有考虑到一种特殊的情况?
假如两男两女,分别住在两套两居室宿舍内,恰好分别搞了对象想同居,于是就私下调换一下,便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这样的情况,随着公司人数的增多,这几乎必然会发生,就算规定不可私下调换宿舍也没用。
规定也不能违反人性。
还有一种情况,假如是一对情侣,就要申请同一套两居室中的主卧与次卧,怎么办?说不可以不合适,假如可以的话,岂不是等于刚入职就能分一套两居室?
这又涉及到另一个问题,有的户型客厅面积还很大,这也是公司的物业。这种公共区域怎么管理,与本小组无关,但报告中需要提醒物管部制定相应制度。
华真行建议,将两居室的户型抽出去,不要拆分为单间宿舍。统一后的A类宿舍,就是各种三居室户型的单个房间。
华真行将宿舍标准修改为五类——
A类:各种三居室户型内的单个房间,分配给一至三级员工。
B类:一室一厅或单开间一居室,四级及以上员工皆可选择。
C类:两居室,五级及以上员工皆可选择。
D类:三室一卫或三室两卫,六级及以上员工皆可选择。
E类:四室三卫,分配给七级及以上员工。
七级员工就是副总裁级别了,比如齐以超,人数并不多。以上选择都可以向下兼容,比如齐以超可以选E类,但他本人坚持就要套B类一居室当宿舍,原则上当然也行。
问题三:以上都是针对单身的情况,假如员工成家了呢?若夫妻双都是本公司员工,这又该怎么处理?
华真行建议,按“成家加一级、有孩子加两级”的标准处理,这是一整套解决方案。
所谓“成家加一级”,是指在夫妻双方都是本公司员工的情况下,按级别最高的一方计算,提供宿舍时再加一级待遇,这项政策对三、四、五级员工有效。
华真行举了个例子,比如副组长戴程是三级员工,假如他与本公司的一名二级员工成家,两口子中他的级别比较高,那么分配宿舍时就按他的级别再加一级的标准分配。
那么戴程两口子就可以分配B类宿舍,单独的一居或一室一厅。
组长黄凤野是四级员工,假如他和同小组的林红珊成家,四级加一级就是五级标准,他们两口子就可以分配C类宿舍,一套两居室。
再比如罗绯玉是五级员工,她如果和戴程成家,那么就按她的级别加一级,两口子可以分配D类宿舍,一套三居室。
这项“成家加一级”的政策福利,最多加到相当于六级员工的D类标准,所以只对三、四、五级员工有效。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假如是两名五级员工结婚呢?他们本来就有两套两居室了,此时可以申请换成一套三居室合住,也可以不换。
假如不想换,就继续保留两套两居室,可以一套夫妻两自住,另一套把谁家父母接来住。单位提供的宿舍可以不常住,但不可以外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