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
王立暗叫不好!
十几万个蚕妇和织工,已经签了“不间断服徭役二十年”的契约!
可是,却忽略了一件大事!
这时代的女子,在许许多多的家庭里,几乎就是生孩子的工具!
如果身体好,能接连生产七八个孩子!
很多女人,能一直生到四十多岁!
甚至,能跟自己的儿媳一起坐月子!
在这样的环境下,女子可以做工的时间,估计不到五年!
因为,挺着个大肚子“服徭役”,不仅效率低下,还有很多的不便和风险!
唉!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
十几万的女子,已经跟西厂签了契约啊!
如果一有生孕就将她们赶走,西厂岂不是出尔反尔?
不过,还好!
这个时代的女人,特别是平民百姓,没那么娇贵!
而且,她们签署的契约中,并没有“产假”方面的约定!
看来,这方面的东西,以后得特别注意了!
“这样吧:
如果想回家养胎的,厂里不留,银子不发,每月给她们两斗米;
如果想继续做工的,可以做到八个月,薪酬照旧;
接下来的养胎和生产期间,同样是银子不发,每月只给她们两斗米;
生下孩子的两个月之后,如果不能回厂里做工,就算徭役中断!”
听了王立的安排,柳如嫣瞪大了眼睛!
过了好一会儿,终于试探着说道:“其实……妾身问过她们……
她们的意思是……如果厂里能有一间屋子做产房,她们可以做到孩子生产……
如果厂里允许,她们希望……能带着孩子继续上工……”
我去!
牛逼!
佩服!
这个时代的女人,为了几两银子,可以连命都不要了?
“因为,她们的夫君,在别的地方服徭役呢!
就算回到家里养胎,也没人照料啊!
而且,她们都说……在丝织厂里一点都不累!
有吃有喝,没有风吹雨打,跟养胎和坐月子没什么区别!
而且,每月一两半的银子,比男人都能挣钱!
若是回家休养,她们怕自己的工位被别人抢占,再也不能到厂里做工!”
柳如嫣的话,又让王立瞪大了眼睛!
想不到,丝织厂成了个“金饭碗”!
挺着大肚子或带着孩子做工,竟然成了织工们的奢望!
也罢!
一个熟练的织工,再怎么也比新招的好!
她们都不怕危险,自己还能说什么呢?
产房嘛,随便搭个窝棚就行!
产婆嘛,丝织厂里多的是!
这个时代,没有“碰瓷”的概念!
就算大人或孩子有什么不测,也没人找产婆的麻烦!
更不敢找西厂的麻烦!
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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