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通过口头或文书下达制令,其形式有谕、旨、 策、制、诏、诰、戒、朱批等,不同的形式适用于不同 的政务,均具有绝对的权威。 朝议有廷议和集议的区别。皇帝在殿堂听政,百官 按例朝见,有事皇帝口头提出,有争议的当朝议论,谓 之廷议。有些事皇帝不在朝会中提出,而“下其议”于 一定范围的官员,如“九卿会议”、“王大臣会议”,然 后再将意见上奏,谓之集议。举行廷议或集议,都是为 了有利于皇帝决策。
刺察,即皇帝通过自己控制的监察系统,甚至使用 特种刑狱部门(如明朝的锦衣卫和东厂、西厂等),对 各级文武官员进行监督和审察,或用以了解社会的政治 情况,加强对社会和百官的控制。
皇权的维护和巩固 封建社会历代统治者运用各种 方法和手段来神化体现、捍卫皇权。
神化皇权 君权神授学说是皇帝掌握与运用至高无 上的权力以及中国皇帝制度长期延续的重要理论依据。 历代统治者都充分利用神权来加强君权的不可侵犯性。 汉武帝时,董仲舒发展了儒家的君权神授学说,给君权 披上了一层神圣又神秘的外衣。凡取得正式皇帝名号的 人,便“奉天承运”,成为皇天上帝授权处理人间政事 的最高代表。“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天 下乃皇天之天下也。陛下上为皇天子,下为黎庶父母,为 父牧养之之”。
礼制与严刑 礼乐制度是维护皇权的又一个重要支 柱。历代皇帝大力加强礼的建设,使礼乐礼仪成为维护 社会和政治秩序,巩固等级秩序,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各 种社会关系及权利义务的规范和准则。以礼入法、入政, 提倡“礼本刑辅”,并不断加以完善;同时,他们还推 行儒家礼治的理论,宣扬“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 妻纲”的“三纲”和“仁义礼智信”的“五常”,确立 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全国全社会以尊卑上下区分的等 级关系。 封建社会历代统治者还运用法律的强制力来捍卫皇 帝的尊严和权力,严厉打击对皇权的任何侵犯。从隋、 唐到明、清,各个封建朝廷颁行的法典中都在首要地位 列有被认为是罪大恶极的犯罪“十恶”,集中打击一切 图谋反对君主统治、侵犯皇权的思想言论和活动。
封建官制 历代封建王朝的文武职官设置及其实际 职、权、责的规定也都体现了对皇权的维护。中国的封 建官制以皇权为核心向全国各级伸展,构成网络式的结 构,历代皇帝总是极力保持和加强对它的绝对控制,并 为此目的不时进行调整。中国古代官制的演变轨迹,大 体是皇帝将身边的侍从人员逐步演化为朝廷的正式官吏, 由职秩较低的事务性官吏提拔为位阶较高、拥有相当权 力的政务官僚,将身边的侍卫人员提拔为军事将领,其 中少数人甚至一度执掌过重大的军政实权。宦官制度有 时在这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历史上曾多次出现过皇帝 依靠宦官控制军政大权,维护皇权不受侵犯(见中国古 代宦官制度)。但是,当这些部门或人员掌握的权力已 构成对皇权的威胁或被认为已存在潜在的危险时,皇帝 便毫不犹豫地采取保留其官衔名称,削弱其实权,再将 新的亲信侍从或宦官外戚等以新的名义取而代之。 名位制度 是维护皇权的一种重要规定。秦始皇在 确定皇帝称号的同时,还建立了与之配套的名位制度,以 维护皇帝的尊严,突出正统并加以神化。汉朝沿用这些 名号,又作了许多修订和补充:皇帝自称朕,臣民称他为 陛下;皇帝的言曰制、诏;皇帝使用的车马衣服器械百 物曰乘舆,所在曰行在,所居曰禁中,后宫曰省中;皇帝 的印曰玺,所至曰幸,所进曰御;皇帝的命令一曰策书,二 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书等。唐、宋、元、明、清各 朝又在此基础上发展、强化、调整、充实,围绕皇帝的 名号形成了系统严密的不容僭用侵越的名位制度,并长 期固定下来。皇帝名号制度还扩大延伸到皇亲国戚。皇 帝的亲属也有特定的尊号,诸如太上皇、皇太后、皇后、 妃、嫔、皇太子、皇子、公主、皇弟(妹)、皇孙等,甚 至连皇帝同一宗族的人也被称为宗室皇族,按其亲疏辈 份享有不同等级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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