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蛮夷邸”、“藩邸”之外,还有“郡邸”,便是诸郡设在京师的馆舍。时下诸邸,类后世“驻京办事处”。
“汉法,诸侯各起邸第于京师也。”“天下郡国百余,皆置邸京师。谓之百郡邸者,百郡总为一邸也。”注日:“在百余郡邸之中,还有一个百郡总邸。”
诸侯王邸,俗称“国邸”。前汉时,乃为诸侯王个人出资所建,其产权当归属诸侯王家所有。然今汉,诸侯官邸多为朝廷自建,产权归汉廷所有。由大鸿胪掌管。国邸,专设邸长、丞、及一众属吏管理。史载:“典客,秦官,掌诸侯归义蛮夷,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及郡邸长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行人为大行令。初置别火。王莽改大鸿胪曰典乐。初,置郡国邸属少府,中属中尉,后属大鸿胪。”
邸长、丞,主邸中事宜,比干石至六百石俸。与行人、译官、别火三令,并属大鸿胪。今汉初,光武裁减机构,省并郡邸长丞等官吏,转由“令郎治郡邸”。《后汉书·百官志》有载:“右属大鸿胪。本注日:承秦有‘典属国’,别主四方夷狄朝贡侍子,成帝时省并大鸿胪。中兴省驿官、别火二令、丞,及郡邸长、丞,但令郎治郡邸。”
至此,郡国在京邸舍,皆由鸿胪寺遣郎官掌管。郎官秩四百石。除此之外,郡、国亦遣干吏一员,驻守京中邸舍,称“守邸丞”,省称“守邸”或“守丞”。
时下,国邸虽归朝廷所有,然自桓灵以来,卖官鬻爵,大行其道。诸侯无子、因罪除国者,众。故无主国邸,亦可自由买卖。时下国邸,不仅提供上计使团等,国中在京官吏饮食起居,且还兼具代办国事、囚禁流犯等,诸多功能。正因地位特殊,故郡、国皆耗费巨资,年年维系。
刘平欲入京供职,常驻洛阳。便欲官拜“守丞”,居于蓟邸,为蓟王上下奔走。
蓟邸,乃先前蓟王花费重金,购前渤海国邸改造。待王美人贵子新封勃海王,又转赠王美人贵子。再择函园官堡内空置宅院,新置蓟邸。
蓟王外出,太妃监国。此乃祖制,并无不妥。任命国中官吏,亦与礼法相合。只需告知左右国相,走既定程序即可。依律,委任国中大小官吏,皆需由二位国相上报少府,再由中书令,转呈蓟王批复。若王外出,或王年幼,则由垂帘称制的太妃全权代理。
此,亦是祖制。
蓟王乘座舰,巡视国境,外出未归。书报南宫披香殿少府署寺,中书令遂发六百里,转呈蓟王当面。
泉州港,三足踆乌号。
三足踆乌缩小简化版,类后世“海鹘船”。此船头低尾高,前大后小,如海鸟状。舷下左右置浮板,形如鹘翅,其船随风浪涨跌,无有倾倒,背上左右张生牛皮为城,牙旗、金鼓如战船之制。号称“铁壁铧嘴”。船首舷部装有防护铁板,水线以下暗置铧嘴,可冲犁敌船。
后世海鹘船,长不过十余丈。远不及三足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