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国劫数这本经典之中载有九种劫,即:一是日月岁数,二是增减劫,即是饥、病、刀小三灾劫,称为中劫。三是二十劫为一劫,即梵众天劫。
四十劫为一劫,即梵前益天劫。六十劫为一劫,即大梵天劫。八十劫为一劫,即火灾劫。七火为一劫,即水灾劫。七水为一劫,即风灾劫。三大阿僧只劫。
诸经论中又有小劫、中劫、大劫之名目,鸠摩罗什译之法华经中,皆称小劫,而法意所译之提婆达多品中则称中劫;二者皆同为之译。又大楼炭经卷五以刀兵等三灾为三小劫,而起世经卷九称之为三种中劫。
立世阿毗昙论卷九以八十小劫为一大劫,大毗婆沙论卷一三五则以八十中劫为一大劫;此等差异,均可视为之异译。盖‘劫’字原表示时限,其中虽有多种分别,但长时之‘劫’常用于说明世界之成立及破坏之过程。
前述大毗婆沙论中,分劫为中间劫、成坏劫及大劫等三种,俱舍论等分坏劫、成劫、中劫、大劫等四种,彰所知论分为中劫等六种,即是其例。
依大毗婆沙论卷一三五载,中间劫亦有减劫、增劫、增减劫等三种:减劫者,从人寿无量岁减至十岁之间;增劫者,人寿十岁增至八万岁之间;增减劫者,人寿十岁增至八万岁,又从八万岁减至十岁之间。
此三种劫在说明住劫二十中劫之差别,即住劫二十中劫之中,第一劫为减,第二十劫为增,中间十八劫为增减劫,各中劫之时量皆相等。
此即最初减劫中有情福胜,故下减较缓,最后增劫中有情福劣,故上增亦缓,中间十八劫中,上下交替间有缓有疾,故此三劫时量相等。
以上为小乘之说。又依瑜伽师地论卷二、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六、瑜伽师地论略纂卷一等,大乘立二十中劫之各劫皆有增减,故不必如大毗婆沙论所说之三种劫,即以各中劫为唯一之增减劫。
另如优婆塞戒经卷七所说,从十岁增至八万岁,从八万岁减还至十岁,如是增减满十八反,称为中劫。是为异说。中劫中定有刀兵灾、疾疫灾、饥馑灾等三灾出现,称为小三灾。
关于三灾出现之时限,有不同之说法。依大毗婆沙论卷一三四载,于各中劫中之减劫,人寿每减至十岁,三灾即出现。
刀兵灾者,是时人心嗔毒增上,相见即兴强猛伤害之心,手所执者皆成利刃,各逞凶狂,互相残害,经七日七夜方止。
疾疫灾者,继刀兵灾之后,非人吐毒,疾病流行,遇辄命终,难可救疗,都不闻有医药之名,时经七月七日七夜方止;疾疫灾后起饥馑灾,天龙忿责,不降甘雨,由此饥馑,人多命终,经七年七月七日七夜乃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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