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说卿云是黄金,不管是盛世乱世,哪怕是沦落泥尘,黄金总不会过得太差。
“我却是珍珠,每颗珍珠的光彩都不同,喜欢的人,当做心头朱砂痣,不喜欢的人,连当做点缀都不愿意。
“珍珠易老,质地又软,经不起一点刮擦,只能用软绸秘藏,否则明珠暗投,转眼失了光彩……所以我不在四王孙里找,那里面没有这样的人。”
“张敬程是那个人吗?”凌霜轻声问。
“你问我,我也不知道呢。”娴月笑起来:“读书人倒是心软得多,现在当然是神魂颠倒,但情长不长,也难说。
“十七岁如花美眷,自然是情投意合,但二十岁呢?三十岁呢?人老珠黄后呢?
“我不是卿云,娘不会为我撑腰,一切全凭我自己判断罢了。”
“我会为你撑腰。”凌霜斩钉截铁地道。
娴月笑了。
“别傻了,我知道你会,但事情没那么简单。”她看着琉璃窗外的春光,笑道:“人心是最难琢磨的,喜欢你的时候,自然千好万好,不喜欢了,什么都不值了。
“这世上除了打骂之外,还有一万种方法对你不好。
“比如不见你,冷落你,娶来年轻美妾,日日留宿,你怎么办呢?替我抓他来我房里吗?
“这世上有的是貌合神离的夫妻,我这样娇贵的病秧子,光是相敬如宾都不够,还得珍珠般捧在心口上,太难了……”
“所以你是要他爱你?”凌霜平静说着名门淑女绝不敢说的话。
娴月点了头,但又摇头。
“我要他爱我,我也要他尊敬我,我要他觉得我是世上独一无二的那颗珍珠,就算别人比我大,比我亮,比我新,比我温柔小意,如花似玉,他仍然觉得她们都无法与我相比。
“我要我到了二十岁,三十岁,四十五十岁,我不再美丽,长了皱纹和白发时,他仍然觉得我是最好看的人。
“我要他和我情投意合,即使我病了一年,他也不会有丝毫厌烦。
“下了朝回家,仍然会问我今天有没有咳嗽,我要他看到好的东西永远想到我,变了天会想我会不会着凉,见到漂亮的绸缎和珍宝,第一时间想起我。
“我要他知道我庸俗,知道我娇气,知道我就是狡猾的狐狸,仍然无可救药地爱着这个并不完美的我。”
娴月懒洋洋地伸展着手臂,笑着问她:“凌霜,你说,这样的傻子哪里去找呢。”
但凌霜知道她不是找,她在把张敬程变成这个样子。
她像个高明的手工匠人,四王孙尽管材料宝贵,但不合她的计划,她毫不犹豫就扔掉,选来张敬程这个好胚子,一点点教会他这些事。
“但你喜欢张敬程吗?”凌霜问她。
娴月有点沉默。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子,”要是换了个人说这话一定欠揍,但她毕竟是娴月:“在我喜欢他们之前,他们都喜欢上我了,所以我也不知道喜欢人该怎么样?像卿云一样患得患失吗?还是像你和程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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