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即便是杀戮,明成祖也不能理直气壮。处死梅殷,既不敢罗织罪名,也不敢公开处决,只能采用暗杀的办法,最后还不得不厚待梅殷的后代。而德庆侯和东瓯王家族,不得不借用方孝孺案株连方可实现。
这种情况与开国功臣家族的特殊地位密切相关。他们代表的是明太祖的权威,如果采取彻底消灭的办法,就意味着与明太祖连续性的切割。在宗法制度占统治地位的传统社会,非常不利于新政权合法性的确立。在处置刘璟时,明成祖的这一心理暴露无遗: “( 刘璟) 下狱,自经死。法官希旨,缘坐其家。成祖以基故,不许。”
虽然刘基的死与明太祖脱不开干系,但是他毕竟是明太祖加封的诚意伯,而且死后的地位并没有被否定,甚至子孙都还在做官,并受到明太祖的夸奖。况且刘璟的言行,从维护明太祖权威的角度来看,完全没错。所以说,刘基在这里已经不再代表其本身,而是代表明太祖的权威,刘璟家族得以幸免也缘于此。
一味地压迫并不能解决问题,这迫使明成祖思考新的办法,开始对开国功臣家族予以抚慰:
享太庙毕,遣官祭功臣于鸡鸣山庙。先是礼部侍郎宋礼言:“功臣自有庙,请罢太庙配享,但于本庙祭之。”上曰:“先帝所定配享不可罢。”又曰: “此皆佐命开国之臣,既自有庙,俟太庙享毕,亦别遣官即其庙祭之,于义可也。”著为令①。
上谕礼部臣曰; “公侯年老者,皆历事皇考,多效劳勤。今筋力既衰,日与群臣并入朝参观。其步趋之艰,朕所不忍。自今令朝朔望,其见任事者,不在此例。”②
在抚慰的同时,明成祖也不失时机地强化自己对明太祖权威的继承,希望得到开国功臣家族的认同:
敕谕功臣曰:“古人君以武功定天下者,必赖将臣之力,厥后往往不能保全。何哉? 处高位者易骄纵,犯刑法者多怙终。人君代天理物,岂容私其间哉? 所以罚加焉必也。高皇帝立法垂宪,欲世世行守,功臣有犯,罚戒再三。戒之不改,乃按诛之。至亲至旧,不敢曲原。志人君子,莫不谓高皇帝英明果断。上畏天命,下畏民情也。尔诸功臣昔受高皇帝厚恩,今事朕。朕欲尔等悠久共富贵,若复骄纵怙终,不问则违高皇帝成法,问而置诸法,必谓朕寡恩,今录高皇帝戒敕,申明布告。尚永遵之,尔之不遵,后悔无及。”③
而与此同时,开国功臣家族的成员在靖难之役前后的表现并不完全一致,也为明成祖及其子孙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契机。在双方的互动中,开国功臣家族成员的命运发生了不同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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