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的。"她攀到上铺,接着又想起来似的,从床栏那儿探出头:"对了庄凝,今天你那个朋友,沈思博给你打电话了。"
"知道了。"我往卫生间走,一面答她:"快睡吧。"
洗澡的时候,我在镜子里看自己的身体,年轻的,光洁的。我把额发撩开,我的眼睛从镜中看着自己,黑亮而澄澈,不能不说不漂亮,却又似乎有所欠缺,我承认,刚刚那么美的谢端,甚至让我有一点心动。
我要是像这个女孩那样,沈思博,你会不会更喜欢我?
说完我自己笑了,想什么呢,你是你,沈思博怎么会喜欢上变成别人的庄凝?
我就把这个念头忘记了,洗完澡去床上躺下来,一面想明天见到他该说些什么,很快的,就睡了过去。
沈思博就读于这个学校的德语系,外院和法学院鲜有课程交叉,开学之初我就和他交换了课表,即时通讯还不发达,万一有个急事也大概知道彼此身在何处。
由此我知道他这一天有整整一天课,下午最后两节在逸夫楼,正好本系三点钟在那儿举行模拟庭审,我就和班里同学去旁听,预备散场后去等沈思博下课。
这个活动由院方定期举办,每年一次,议题偏尖锐**,参与者大多为大四准毕业生。本次设在多媒体教室,内容老早传开,是被称为"世纪审判"的辛普森一案,大陆法系下的审理及判决。
这还是相当有噱头的,我来之前就想,能有什么辩护余地?证据确凿,又不需要去说服一众陪审团,而权威都说了,世上没有任何一个法官会认为辛普森无罪。
模拟法庭各种角色一应俱全,整个流程滴水不漏,我们到地方的时候,正是审判长开始发言,之后先由公诉人陈述案情,再由公诉人及辩护律师当庭提问,双方各自举证完毕以后,就进入庭辩环节。
诉辩两方都是法学院的精英,相持间隐约听得见语锋触碰的诤诤声,简直比**无线的法政剧还要华丽。我屏息静气,想每个字都听清楚,结果身边一个花痴不停念念叨叨,那个师兄,好帅,哦!他又发言了,庄凝,庄凝,我气都透不过来了,怎么办。
她说的是站在辩护人席后的青年,高而挺拔,宽肩细腰,他语速稍快,每个字却清晰有力,不见丝毫含混或迟疑。
我烦的要死,想,他哪里好看了,光看他不出声的时候,唇线绷的那么直,一点儿不柔和,就不是我喜欢的型,单单是气度从容一些,声音好听一些,仅此而已。他今日触动我的,是对律例的熟谙,和对庭辩导向的控制力--做律师的高水平果然都是双刃剑啊,我琢磨着,眼前假如是一场真的庭审,难道辛普森要再次被无罪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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