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见我的时候,样子真是可怜,让我忍不住想拥抱你,但我却不知道那是不是你想要的。是的,意识到我对你的感情之后,我反而更加小心翼翼了。结果你毫不犹豫地抱住了我。那一刻我可真是幸福,约翰。
在你跟我诉苦,乖乖地让我用食物和音乐来安慰你的时候,我感到一种隐隐的骄傲。因为在你最痛苦的时候,是我,而不是梅丽给了你安慰。我承认这可真是有点儿孩子气。可是你得承认我猜谜的本事不错吧。你的喜好我总是能够猜出来的。门德尔松,当然是门德尔松!虽然对于我的品位而言,他实在是软绵绵了一些,但你会喜欢倒并不奇怪。当然你那战士的一面是不会喜欢什么音乐的,他只会喜欢火药的味道、枪声还有爆炸。
有一段时间我忙着在各处办案,虽然在不工作的时候我会想念你,但那基本还是可以忍受的。可是,你忽然间开始更新博客,你把那些陈年旧案全都翻了出来,开始写那些我已经尽量遗忘的我们共享的过去——这当然不能怪你,因为是我自己给了你写作的许可——可我没料到你会那么写。你后来写的博文跟你最初写的流水帐一样的东西截然不同,你花了那么多笔墨写那些细节,渲染那些场景,你写我们的交谈我们开的玩笑,你把我尽量压在心底的东西全都翻了出来。那对我的影响是巨大的。
我开始疯狂地想念你,我在读你每一篇博文的时候,眼前都能浮现出你用拙劣的指法缓慢而认真地打字的样子,我想象着你在写下某句我对你的嘲讽时脸上是不是带着一种无可奈何的笑容。我想在你身边待着,在你写我们那些过去(那些甜蜜的闪光的过去)的时候,在你旁边监视,如果你敢写我的坏话(比如“他在某些方面惊人的无知”之类),我就把电源线踢掉。别问我怎么知道你的笔记本电池坏了,你知道我的方法。
我开始频繁地回伦敦,有时候我会叫你来贝克街,有时候我自己溜去你家附近。我通常不会进门,只会象个偷偷摸摸的跟踪者一样在附近溜达。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按了门铃,但我听见你和梅丽在厨房说笑的声音,我走到窗户底下的时候,看见你们在争论谁去开门,最后梅丽给了你一个吻,你象吃到了小鸡的狐狸一样心满意足地去开门了。约翰,你不知道那一幕让我多么……我一边感到骄傲,我感到是我成全了你现在的幸福,可是另一方面,我感到了痛苦,是那种黑暗无边能把人逼疯的痛苦。我不得不逃走了,否则我不知道我会干些什么。你开门叫住我的时候,其实我最想做的是拔腿狂奔,但我站住了。我回头对你说,我只是来看看你,那不是在撒谎。可我没说我得立刻就走的原因。我象个懦夫一样把你扔在门口落荒而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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